发布时间:2022-05-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以及省科技厅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22〕2 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相关安排,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审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高新区更名和重大变化的申报材料受理分为四个批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更名和重大变化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7日(周五)下班前;
第二批更名和重大变化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9日(周五)下班前;
第三批更名和重大变化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周五)下班前;
第四批更名和重大变化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周五)下班前。
1.企业申请。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者重大变化后,应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并提交网上变更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仅发生更名的高企在“高企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发生重大变化的高企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完成网上更名操作。
2.汇总上报。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对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批次报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1附6)Word版,发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工作邮箱;
(2)变更申请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1份(装订要求见附件1)、企业变更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2份,一并报送至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3.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次对高企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企资格,并在“高企认定网”上公告。
(一)高新区联系方式
王文静 0371—61662605
工作邮箱:zzgxqqypy@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南3楼科技办公室(国槐街6号,管委会3楼电梯隔壁,原来的科技局)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网络系统相关问题咨询解答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5721369(国家系统)。
《转载|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工作的通知》
2022年5月16日